房旅发[2008]11号
房山区旅游局
关于切实抓好全区旅游业平安奥运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工作的通知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按照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平安奥运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旅游行业实际情况,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努力提高全区旅游行业火灾防控能力,从2008年5月至12月起在全区旅游行业组织开展平安奥运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状况,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社会旅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涉奥景点周口店北京人遗址、云居寺、石花洞景区和韩村河旅游景村周边的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平安奥运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全面胜利,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区旅游局成立了平安奥运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冀显江 区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 王秉军 区旅游局常务副局长
王晓燕 区旅游局副局长
高建波 区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 区旅游局各科室、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综合管理科。
办公室主任:于云飞(兼)。具体组织协调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各项事宜。
三、 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旅游区(点)、星级饭店内能容纳50人以上的会议室、卡拉ok厅、游乐厅、保龄球馆、桑拿浴室、游泳池等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员工集体宿舍和职工食堂。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整治期间将全面排查旅游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实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三)专项治理的重点
1、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使用易燃、可燃
装修材料的。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有故障或损坏,影响
正常使用的。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宽度,
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4、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志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
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常闭防火门上应当设有随时处于关闭状态的警示用语;内推闩式疏散门上应当设有操作方法的提示标志。
5、公共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
出口锁闭、封堵、占用或设置铁护栏及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广告牌、货架或其他物品遮挡、覆盖的。
6、按照规定应该设置而未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或所设
系统不能保证该场所各个位置都能听到应急疏散广播的。
四、工作步骤
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5月1––10日)
全区各旅游区(点)、星级饭店、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明确领导,制定计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定专人,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自查整改阶段(2008年5月11日––6月30日)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各项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自查,对内部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摸清底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行自查整改。自查整改结束后,6月10日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写出自查整改报告上报区旅游局综合管理科。
(三)严格整治阶段(2008年7月1日––7月31日)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自查整改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存在火灾隐患的旅游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必要时,采取有效法律手段,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巩固成效阶段(2008年8月1日––10月10日)
各单位要紧紧抓住奥运会、残奥会、十一黄金周消防保卫工作重点,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措施,加大重点抽查的频次和力度。动员各种力量,实施火灾隐患群防群治,构筑稳固、高效的火灾防控体系,做到“大事不出,小事杜绝”,确保实现“平安奥运”的工作目标。
(五)冬防排查整治阶段(10月11日至12月20日)
各单位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普查重点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同冬季防火工作结合起来,严密落实各项冬季措施,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此项活动,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相应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确定部门和专人负责;要召开专门会议,积极部署,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确保防火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此项工作的全年总结上报至区旅游局综合管理科。
联系人:马占昌 张亚民
邮 箱:lyjzhk2008@126.com
联系电话(传真):89356675
房山区旅游局 二00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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