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乡镇、旅游企事业单位: 2008年春节黄金周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的各项准备和组织接待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丰富多彩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春节假日旅游工作。 今年春节是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后的第一个长假。做好春节假日旅游工作,对于顺利实施新的节假日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假日旅游工作,认真分析今年我区春节假日市场的新情况,围绕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加强领导,深入研究,完善机制,精心部署,统筹协调,认真落实,切实做好各项服务接待工作。 各单位要从发展旅游产业的高度,抓住春节黄金周的机会,以资源为依托、突出文化内涵,策划组织好各项特色旅游活动,使区内外游客充分体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绩。组织开展好“云居寺龙藏木经新展主题游园”、“寻找冬天里的春天—石花洞民俗游园”、“走进第二课堂—周口店遗址寒假科普教育”、“游仙栖洞、观雪景、体验民俗主题游园”、“水头村里过大年,云居寺畔听钟声”、“到磨盘柿之乡张坊镇,体验民俗农家乐”、“游京郊最美丽的乡村—南河村”、“京南果乡—长阳镇春节采摘”、“富恒农业观光园观赏桃花、采摘果蔬”九项特色旅游活动,扩大我区乡村旅游市场。 二、突出重点,全面加大安全管理力度。 “春节”期间,各类活动明显增多,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安全管理力度。 (一)明确责任,建全机制。 各单位举办节庆活动及大型旅游活动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报区旅游局备案,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参加活动人员进行总量控制,严禁超负荷接待,严防火灾、盗窃、爆炸、拥挤踩踏事件、食物中毒的发生。同时,各单位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到安全制度到位、安全责任到位、安保人员到位。要认真开展安全工作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全区旅游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开展自查,区旅游局将采取抽查方式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督察。请各单位于2月4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区旅游局综合科,联系电话(传真):89356675。 (二)强化培训,狠抓落实。 各星级饭店和社会旅馆要加强对员工安全培训,使员工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置方法,熟知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针对节日特点,落实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安全要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要严格控制和检查举办大型旅游活动场所的核定容量和安全设施,做好防火、防恐、防爆、防突发事件等工作的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有效的开展救助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各旅游景区特别是滑雪场和游乐场所,要做好冬季旅游接待的安全工作。冬季是冰雪运动的黄金时期,滑冰、滑雪是一项运动速度快、技术含量高的健身项目,极易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必须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各种游乐设施、牵引索道、缆车等设施设备要有安全保障,现场教练指导要到位,应急救援预案要经过实战演练,冰雪器具、器材等要符合国家标准。各旅游景区要加强对游人的防火宣传,做好消防演练,配足消防器材,加强巡逻,劝导游客不在禁烟区吸烟,不使用露天明火,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同时,对各种游乐设施、牵引索道、缆车等要及时请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取得合格证后才能接待游客,并随时做好疏导和管理工作。要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暴风雪等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准备,重点包括应对暴风雪等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通讯、交通、电力供应等应急保障情况。 区内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游客的交通安全。在使用自备的有旅游运营证的车辆时,要选派有经验、技术过硬的司机,经常对司陪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不开斗气车,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驶,切实提高司陪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游客的安全。 三、规范秩序,优化节日旅游市场环境。 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假日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一是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重点查处 “黑店”、“黑车”和“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和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强迫购物等不正之风。二是认真处理旅游者投诉,妥善处理矛盾。对市、区假日办转去的投诉要有专人跟踪处理,妥善解决各类矛盾,防止现场出现群众聚集。投诉处理结果要及时回复投诉者本人并报市、区假日办。三是积极倡导旅游行业诚信经营。各旅游经营单位要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按照诚信旅游从业人员的要求,以服务游客为本,深入开展“微笑服务”、“细微服务”活动,把情感化、个性化、细微化、标准化落实到服务的各个环节。要按照“诚信旅游企业”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四、严格值班,保证假日旅游联络通畅。 加强黄金周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本单位为做好黄金周工作所做的各项工作,2月6日—11日(三十至初五)每天下午1:00前上报本单位旅游动态信息,信息传真至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旅游局办公室),2月12上午9:00前上报黄金周工作总结。 在节日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假日旅游指挥系统的高效运转。如有突发事件,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和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瞒报。节日期间,市、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值班电话和投诉电话进行抽查。请各成员单位将本单位假日旅游工作负责人、联系人电话(包括办公室电话、手机)于2月1日前传真至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将春节黄金周接待方案、值班表、值班电话、投诉电话于2月1日前传真至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9352764,89363230,传真:89352764。 房山区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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