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做好2008年奥运会安全保障工作,实现“平安奥运”目标,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奥运行动”的实施意见》、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房山区奥运安保社会面控制工作运行方案》和市旅游局关于《关于北京市旅游行业“平安奥运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区对奥运安保工作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构建“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企业主责、全民参与”的防控体系,充分运用“宣传教育、联合执法、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等有效形式,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彻底根除旅游行业安全隐患和不安定因素,为奥运会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大事”杜绝。即:确保不发生危及旅游行业的暴力恐怖事件、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事件、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针对涉奥人员及外籍人员的伤亡案件、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
2、“小事”不出。即:确保不发生涉及旅游行业的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案件和由治安问题引发的刑事案件,不发生矛盾纠纷激化和上访滋事事件,不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和旅游安全事件。
3、管理严格。即:针对旅游安全和秩序问题,要落实严格的打击整治和管理防范措施,进一步明确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各乡镇、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4、秩序良好。即:有效控制影响旅游秩序的各类突出问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旅游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房山区旅游行业“平安奥运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协调全区旅游行业“平安奥运行动”工作。
组 长:冀显江 区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王秉军 区旅游局副局长
王晓燕 区旅游局副局长
高建波 区旅游局副局长
高维群 区旅游局局长助理
赵 森 区旅游局局长助理
成 员:周 湛 党政办公室主任
于云飞 综合管理科科长
张东秀 规划发展科科长
刘学农 市场开发科科长
王 芳 饭店管理科副科长
高 宝 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王志鸿 咨询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高建波(兼)
副 主 任:于云飞 王芳
成 员:马占昌 李连水 张亚民 刘晓庆
四、阶段安排和工作重点
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旅游行业的“平安奥运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此项工作由区旅游局负责牵头协调,各乡镇、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严格整治阶段(2008年1月至5月)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开展专项打击整治,着力解决影响旅游安全和旅游秩序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重点开展10项专项整治行动。
1、旅游秩序治理整顿行动。联合公安、交管、交通、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及各乡镇,重点整治旅游企事业单位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无照游商、制假售假、尾随兜售、强买强卖、欺客宰客等不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黑车”、“黑马”、“黑船”、“黑导”、“黑店”,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非法票提、非法散发“一日游小名片”、张贴“一日游小广告”、设置旅游假站牌以及为非法一日游揽客的行为,切实改善旅游秩序和经营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2、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联合安监、质监、公安、交管、消防、卫生、交通、水务等职能部门及各乡镇,重点整治涉及旅游的水域水面、险路险桥、疏散通道、缆车索道、游乐设施、电梯锅炉、配电设施、地下空间、给排水、食品卫生以及消防、交通、治安等方面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特别要加强重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涉奥旅游企业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全面排查到位,有效整改到位,切实减少安全隐患因素。
3、旅游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联合08办、北沟办、市政、工商、城管、水务等职能部门及各乡镇,重点整治旅游企事业单位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非法小广告、不规范标识牌、广告牌,拆除有碍观瞻的私搭乱建、残墙断壁,清除垃圾渣土、白色污染、各类堆积物,清理水上漂浮物及河道垃圾,建设数量充足的公厕、停车场、垃圾箱和道路标识,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整体优化旅游环境。特别要抓好北京人遗址、商周遗址、上方山、韩村河景村等奥运火炬传递路线周边旅游企业的环境整治清理,确保以优美的环境、良好的秩序迎接奥运火炬和国内外旅游者。
4、文化娱乐服务场所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配合宣传部、文委、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重点清理星级饭店、社会旅馆未经许可的文艺演出和其它文化娱乐活动,以及未经批准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打击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问题,规范经营秩序、净化治安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5、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专项行动。配合公安机关,重点打击涉及旅游行业的涉黑涉恶、抢劫诈骗、入室盗窃、机动车盗窃等各类刑事犯罪活动,降低发案率,改善治安秩序。
6、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救助行动。配合民政等职能部门,重点打击治理景区、饭店周边的强乞恶要、胁迫诱骗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现象,对流浪未成年人开展保护性救助、对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集中救助和劝返工作,杜绝旅游场所出现流浪乞讨现象。
7、非正常访劝返行动。配合维稳办、公安、信访等职能部门和各乡镇,重点对旅游行业内可能发生的非正常访事件和人员进行认真排查登记,全面防控,及时劝阻,杜绝旅游行业非正常访事件发生。
8.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配合信访、维稳、公安、司法等部门,重点对旅游行业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引发非正常访或其他治安和刑事案件。
9.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基础信息调查行动。配合流管办、公安等部门,重点对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有序,不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群体性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
10.重点人群排查防控行动。配合综治办等相关单位,对涉及旅游行业的“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社区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高危人员等重点人员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和信息更新工作,统一落实教育防范措施,有效减少各类重点人员的违法犯罪隐患。
(二)严格防范阶段(2008年6月至7月)
主要任务是落实防范管理措施,保持整治声势和力度,防止各类旅游安全和秩序问题出现反弹。重点开展以下5项工作。
1.启动环京“护城河工程”。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加强公共安全行动协作,落实协作处置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2.加强日常管理防范。配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加强旅游行业的日常监管,落实严格管理控制措施。采取联合巡查、抽查,设置社会观察员、视频监视器等有效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控。对前期排查出的各类重点矛盾纠纷、重点安全隐患、重点人员,通过限期化解整改、依法落实专人监护措施,严密防范失控漏管情况发生,巩固扩大整治成果。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针对各类旅游秩序问题、安全隐患问题、涉奥旅游场所安全保障问题,认真研究长效防范控制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有效工作模式,实行经常化、规范化、长效化的监管、治理和防控。
4.组织联合测试演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测试演练,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奥运前夕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比照奥运会安保工作规格,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不同形式的测试演练和实战演习,及时发现隐患和问题,磨合监管、治理和防控工作机制,提升社会面防控整体效能和工作水平。
5.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区旅游行业“平安奥运行动”领导小组将采取抽查、明查暗访、联合检查等形式,对旅游行业各单位开展“平安奥运行动”领导指挥体系运行情况、重点人员和重点部位监控防范情况、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措施落实情况、突出矛盾纠纷和问题处置情况、社会面控制综合演练情况等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特别是对挂帐隐患单位进行专项督查。
(三)严格控制阶段(2008年8月至9月)
主要任务是启动《奥运安保社会面控制工作运行方案》,规范实施社会面等级防控计划,对社会面特别是涉奥场所、设施、路线及其周边区域实施严密控制。重点开展以下2项工作。
1.实施社会面全天候立体防控。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全天候、全方位立体防控,围绕旅游行业各类防控工作对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控工作,逐一落实防控责任人和措施,死看死守,严防发生漏管失控现象。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及重点环节,要落实巡防值守措施,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星级饭店和社会旅馆要密切关注外宾及可疑人员订房、住宿情况,随时掌握信息并及时报告。
2.加强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社会安全事件,认真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做好风险预警、指挥协调、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准备工作,落实人力、物资、通讯、运输、医疗和治安维护等方面的应急保障措施。对奥运会期间的突发事件,要立即按规范流程进行信息报告、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全区旅游行业要充分认识到办好这次奥运会的重大意义,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切实把维护稳定、确保奥运会安全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责任和任务,牢固树立首都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对应组建专门机构开展工作,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加强对奥运会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开展“平安奥运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要以最强的组织领导、最高的工作标准、最严密的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平安奥运行动”。
(二)明确责任,严格考核监督
各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高度重视本辖区内旅游行业安保工作,将其纳入到乡镇整体防控体系,并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把“平安奥运行动”放在突出位置,实行“部门包干”制,层层签订《平安奥运责任书》,针对各个周期内的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逐一明确防控岗位、防控事项和防控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目标,切实把安保任务、措施分解到部门、岗位、班组及个人。区旅游行业“平安奥运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在奥运安保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实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对组织开展“平安奥运行动”不力,因领导不重视、人员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责任不明确而造成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启动责任追究和倒查工作程序,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以“平安旅游景区”、“平安饭店”等系列创建活动为载体,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奥运行动”和奥运安保工作,维护旅游秩序和旅游安全。要以“人人东道主,携手保平安”为主题,共同开展以维护民族利益、爱国守法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奥运”系列专题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法活动和不良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培训,提高防范能力
区旅游行业“平安奥运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师资力量,分阶段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奥运安保知识培训。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切实加强巡防队建设及安保人员选拔培训。要认真制定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方案,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巡防队伍和安保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在奥运会举办前和举办期间,要加强监督检查,尤其是要对涉奥场所、设施及其周边地区,实行全天候、全覆盖、不间断督促检查,确保管理规范、秩序稳定。
(五)加强协调,开展联合执法
积极协调公安、交管、交通、工商、文化、卫生、安监、质监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形成旅游执法联动机制,针对全区旅游安全、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涉奥场所及周边区域的非法一日游、非法票提、黑导游、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等扰乱旅游秩序的行为,全力排除旅游企业在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通过不间断的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安全稳定,秩序良好。
(六)完善制度,及时报送信息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和通信联络制度,明确联络员和联系电话,确保情报信息联络全面准确、高效及时、安全畅通。各单位要于每周四下午3点前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版或文件方式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旅游局综合科,联系电话:89356675)。在奥运会期间,各单位要每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防控工作情报信息。
(七)加大投入,做好保障工作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经费渠道,加大“平安奥运行动”实施过程中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做到保障经费到位、各项工作人员到位、所需装备物资供应到位。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确保“平安奥运行动”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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